在实践中开发松江档案工作的新亮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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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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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6年是新修改的《上海市档案条例》贯彻实施的第二个年头。为确保《上海市档案条例》的贯彻实施,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于去年制发了《关于深入贯彻实施(上海市档案条例〉,推动档案事业进一步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委办[2005]26号)。一年来,松江区按照文件要求。依法加强档案工作的领导,加强档案监管.加强档案服务。加快档案信息化步伐,使全区档案工作取得了新发展、新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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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档案工作 松江区 上海市委办公厅 实践 市政府办公厅 档案信息化 档案事业 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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