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新课标理念下的语文教学
引用本文:王丽红.新课标理念下的语文教学[J].中学教学参考,2008(1):10-10.
作者姓名:王丽红
作者单位:河北沙河市桥东普通店学校,054100
摘    要:新课标基本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主”。作为语文教师,我们应顺应时代潮流.转变教育观念,从传统的“传道授业解惑”者变为学生学习的引导者与合作者。在实施新课程的过程中.笔者认为应注意以下几点。

关 键 词:语文教学  课标理念  学生发展  语文教师  教育观念  时代潮流  学生学习  新课标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