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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戶調與均田制的調之區別——均田制的調不是戶调
引用本文:羅元貞.論戶調與均田制的調之區別——均田制的調不是戶调[J].历史教学(高校版),1951(7).
作者姓名:羅元貞
摘    要:‘戶調’二字,始见於三国魏志卷二十三趙儼传: ‘都尉李通急録户调,(趙)儼见通曰:方今天下未集,诸郡并叛。怀附者復收其绵绢,小人乐乱,能无遗憾?’又魏志卷一建安九年曹操命令中说: ‘其令田租畝四升,户出绢二疋,绵二斤而已,他不得擅与发,……’晋书食货志云: ‘平吴之后……又制戶调之式:丁男之户,歲输绢三疋,绵三斤,(丁)女及次丁男为户者半输。’可见魏晋时代,於田租之外,又按户徵收绢两三匹,綿两三斤,叫做户调。其剥削单位为‘户’,不是‘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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