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15号文件实施意见”有关政策亮点(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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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翟涛.各地“15号文件实施意见”有关政策亮点(续)[J].中国培训,2007(9):2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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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翟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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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十一、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委办发2007]5号,2007年2月10日)【培养】1、完善政府补贴培训机制,建立职业培训补贴个人账户,本市劳动者参加政府补贴的职业培训项目,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培训经费补贴。本市劳动者参加政府补贴培训和青年职业见习所需补贴经费,可按有关规定从市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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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民政府办公厅 上海市委办公厅 补贴培训 政策 文件 失业保险基金 职业培训 人才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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