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籍二种标点辨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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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曹小云.唐籍二种标点辨正[J].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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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小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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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一、《朝野佥载》(中华书局1979) 1、成王千里使岭南,以缚口大蛇置门限下。州县参谒者,被蛇绕数匝。王良久解之,以为戏笑。又取龟鳖,令人脱衣,纵其啮人体。其人酸痛号叫,王与妾共看,以为玩乐,然后放人。人被试者皆失魂至死,不平复矣。(33页) 按:“解之”、“放人”明言被试而未死,故未句当将逗号移至“魂”下,“至死”以下六字作一句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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