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告读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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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张家口师专学报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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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进一步规范本学报编排格式,促进学术文献信息交流,现根据国家有关文献编辑、出版的新标准,对作者提出如下要求。一、中文篇名一般不超过20个字,必要时可加副篇名。篇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和公式。二、多位作者的署名之间用逗号隔开,每位作者应分别注明其工作单位全称(具体到系、处、所)、所在城市名和邮政编码。不同工作单位的作者,应在姓名右上角加注不同的阿拉伯数字序号,并在其工作单位名称之前加与作者姓名序号相同的数字,各工作单位之间连排时以分号隔开。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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