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跟单信用证的实质是银行介入国际贸易的支付环节,以银行信用取代了商业信用,极大地推动了国际贸易的繁荣,成为目前国际贸易结算的重要手段。但现在的跟单信用证运行体制亦有其自身不完善之处,如银行据以向受益人支付的唯一要求是以合理的小心审核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只要求表面上的单证相符、单单相符即可以付款,而不顾信用证以外的其他因素。这样,如果骗子卖方/受益人向银行提交伪造/虚假的提单等单据结汇,又如何是好呢?在UCP500下,面对此种欺诈银行是免责的,最终受害人还是买方或持有提单之善意第三人。本文通过分析信用证与提单的特征与法律地位,论述了跟单信用证中利用提单欺诈的成因与形式,并进一步阐述了对策与司法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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