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上编第一分册注释标点商榷(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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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伟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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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6.《勾践灭吴》:“有带甲五千人,将以致死,乃必有偶,是以带甲万人事君也.”课本第一○四页注:“这句说,把双方拼死的人计算,共一万人.倘您准许和好,那这一万人就可以伺候您.事,服侍.”[案]“事”,一般是当“服侍”讲,但这里用的是外交辞令,实际是“交战”的意思.“事君”,就是“与您交战”,并不是“伺候您”.上文说“若以越国之罪为不可赦也,将焚宗庙,系妻孥,沈金玉于江”,假设吴国不许越国求和的情景——愿意牺牲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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