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晚清时期中外条约内容都是不平等的吗
引用本文:苏全有.晚清时期中外条约内容都是不平等的吗[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4).
作者姓名:苏全有
作者单位:河南师大历史系!新乡,453002
摘    要:晚清时期有关中国的1000多个条约中,总体性质为不平等,而具体内容则有平等的成份,这体现在经济、政治、文化、军事等多方面。经济方面的内容主要为统一货币度量衡、保护商标、禁阻走私、处理商欠、收回利权、引进外资、邮电合作等,此外还有开埠、相互免税、承包工程、租地等。至于政治、文化、军事等方面的内容则为外交礼仪、文化交往、人道主义、追捕逃犯、禁烟、撤兵、保护华侨及华工等。条约总体上的不平等性质下面可以有平等的成份,反之,平等条款的存在并不妨碍条约总体上的不平等性。

关 键 词:晚清  中外条约  不平等  平等条款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