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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
摘    要:<正>教学厅〔202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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