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检察权的法律正当性——检察机关组织机构改革引发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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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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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黄石市铁山区人民检察院,湖北黄石,435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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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检察机关组织机构改革中,学界对检察权法律正当性的各种学说存在一定的片面性。从民主宪政思想、检察制度的发生原理及我国检察制度的理论渊源和实践经验来看,应该将检察权界定为独立的程序性国家权力。其法律正当性在于:在制度上以权力的监督制约为表征,在价值上以公平正义为追求,通过法律程序制度实现权力的监督制约,维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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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检察机关 组织机构改革 检察权 法律正当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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