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学”为主教“通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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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友训,苏祖.以“学”为主教“通分”[J].湖南教育,19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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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友训 苏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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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教学”包括“教”和“学”两个方面,“教”必须通过“学”起作用。以前,由于不懂这一浅显道理,“呆教”、“死学”现象严重。后来,我们以复习、练习、自学等学生学习活动为主,教师在关键处稍作点拨,使教学收到了良好效果,其主要过程如下:一、铺垫。教师发油印题给学生练习。1.在括号内写出该组数的最小公倍数:6和8( ),5和7( ),54和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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