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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遗失物之法律界定
引用本文:林瑞青.论遗失物之法律界定[J].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19(4):21-24.
作者姓名:林瑞青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摘    要:遗失物是所有人或合法占有人丧失占有的有主财产。其构成要件包括:遗失人丧失了财产之占有,遗失人丧失占有须非出于本意,非被不法侵害人占有之财产,须非埋藏物,须为有主财产。

关 键 词:遗失物  定义  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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