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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审美体验 兼具生活趣味——评《当代电视艺术的视觉性思维》
作者姓名:李华英  彭雯清
作者单位:南昌大学
摘    要:在移动互联网盛行之前,电视作为大众日常生活中的主要娱乐与休闲媒介,其一方面为需要陪伴的人们提供了精彩的电视节目;另一方面则扩宽了人们的视野,丰富了人们的精神需求,使人们对丰富多彩的世界更加了解。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电视与其他媒介形态实现跨屏融合,有利于扩展电视媒介的传播方式。而电视艺术作为大众传媒艺术形态,具有典型的文化特征,对其加以研究不仅能为当代美学理论的延伸作出一定贡献,同时也能为电视艺术的发展提供支持。

关 键 词:移动互联网技术  电视节目  当代美学  生活趣味  媒介形态  审美体验  大众传媒  电视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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