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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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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正>为适龄的残疾儿童提供教育的机会是国家的一项重要责任,也是残疾儿童所享有的一项基本人权。《2007年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07年,我国为盲、聋、智残少年儿童兴办的特殊教育学校有1667所,义务教育普通学校

关 键 词:编辑手记  特殊教育学校  残疾儿童  智残学生  残疾人事业  基本人权  数据显示  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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