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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的责任
引用本文:徐友龙.传媒的责任[J].浙江传媒学院学报,2010,17(5):52-53.
作者姓名:徐友龙
作者单位:浙江省社会科学院《观察与思考》杂志社
摘    要:在刚刚过去的四五月份,经媒体的追踪报道,全社会的关注点很遗憾地经历了系列校园凶杀案和富士康的员工连跳事件。竟然会有人光天化日之下闯入学校和幼儿园,采取残暴的、灭绝人性的、轻易剥夺孩子们生命的行为,而竟然还有“模仿者”的出现。而同一时期,特别是5月份,富士康公司的员工跳楼事件已接连上演了5起,也是今年以来的第11起。当校园凶杀案正成为社会“热点”之时,作为媒体从业者,我曾被人问起过:“这么热的新闻,你们没有记者去案发地采访,好好跟踪?”对此,我感到愤怒:“这些杀人者丧心病狂,难道媒体还要一哄而上,作为他们的渲染工具?”我的质问让提问者难堪。但是,我们不得不警醒,在转型社会,传媒切记要担负起自己的

关 键 词:媒体  中国传媒  风险社会  社会责任  幼儿园  职业道德  大众传媒  非理性  从业者  凶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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