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语法错例的评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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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有志.谈语法错例的评改[J].中国小学语文教学论坛,197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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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有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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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赣南师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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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评改语法错例,对指导语言实践、促进语法规范有很大的意义。正因为这样,我们必须严肃认真地对待这个问题。这里首要的是要确立一个正误标准。这个标准应该是语法规范的标准,即以典范的白话文著作作为范例,因为它反映了语法的一般规律。然而,也有些人似乎不承认有什么客观标准,他们常常不顾语法规范,不看语法发展,不考虑各种联系,而拿了自己主观定的一些条条框框去乱套,好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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