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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职业素养——基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视阈
引用本文:孟凡平,徐建龙.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职业素养——基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视阈[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2,28(5):50-53.
作者姓名:孟凡平  徐建龙
作者单位:1. 安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安徽芜湖,241000
2. 淮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安徽淮北,235000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与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研究”
摘    要:思想政治教育任务的特殊性和艰巨性决定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要有特殊的职业素养。“基础”课教师的职业素养主要包括坚定的政治立场和鲜明的责任意识、高尚的人格力量和真切的关怀品质、渊博的学科知识和良好的媒介素养等方面。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制定政策文件引导“基础”课教师明确职业意识,通过宣传教育等途径引导“基础”课教师加强道德修养,通过培训和研修等途径帮助“基础”课教师提升职业技能,通过合理的考评体系和表彰制度激励“基础”课教师提升职业素养。

关 键 词:思想政治理论课  基础课  职业素养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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