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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动态
摘    要:正南宁市出台惩戒措施严控教育失信行为本刊讯日前,南宁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局、环境保护局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南宁市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于10月1日起施行,对管理、服务领域中的失信行为作出惩戒。对于教师或学校的失信行为,《办法》规定:被列入中度失信黑名单的个人,1年内不得申报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称;被列入重度失信黑名单的个人,1年内不予认定教师资格;被列入重度失信黑名单的学校,要重

关 键 词:失信行为  环境保护局  教师资格  惩戒措施  城市管理  专业技术职称  教育系统  法制教育  学前教育机构  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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