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过失责任制度及其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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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秦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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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呼伦贝尔学院行管法律系,内蒙古,海拉尔区,02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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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缔约过失责任是起源于罗马法的一项独立的债权制度,它是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缔约一方当事人因违反其所应承担的先合同义务而造成对方信赖利益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法律设定缔约过失责任,旨在以法定责任形式弥补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调整范围存在的漏洞,全面保护缔约人的合法利益,保障交易安全,维护诚实信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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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缔约过失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 先合同义务 |
文章编号: | 1009-4601(2007)03-0020-03 |
修稿时间: | 2007-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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