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对<<中图法>>第四版中国地区表一条使用规定的质疑
引用本文:蔡振华.对<<中图法>>第四版中国地区表一条使用规定的质疑[J].图书馆建设,1999,0(5):35-37.
作者姓名:蔡振华
作者单位:蔡振华(淄博师专图书馆,255013)
摘    要:本文论述了两个问题第一,中国地区表使用规定第3条及举出的例子是错误的,华北、东北、西南等六大区地区号本身不能用中国地区表的复分表复分;第二,各省、中央直辖市、自治区如再采用其他标准细分时,也必须在其地区号码后先加"0".

关 键 词:分类标引  中国地区表  复分  中图法
文章编号:1004-325X(1999)05-0035-02
修稿时间:1999年5月11日

Querying on Use Regulations of the First Item of China Area Table of CLC 4 ed.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