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将有权修改自己的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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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第一部《个人信息保护法》目前已启动立法程序。
该法的起草人之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宪法行政法研究室主任周汉华解释,根据草案,只要我们提出申请,工作单位、银行就有义务将个人档案、信用记录信息向我们公开,我们也有权利要求单位或银行更改错误的个人信息。但草案的一个重要原则是,不保护个人的不良信息。侵犯个人信息的,根据带来的伤害程度,以民事赔偿到刑事责任不等;如果单位、银行不向本人公开其个人信息,将会受到行政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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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个人档案 信息保护法 中国社会科学院 修改 公民 工作单位 个人信息 研究室主任 立法程序 信用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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