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民族语言文字平等 |
| |
引用本文: | 陈友红.浅论民族语言文字平等[J].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7(1):95-96. |
| |
作者姓名: | 陈友红 |
| |
作者单位: | 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新疆,石河子,832003 |
| |
摘 要: | 语言文字是人类社会的产物。民族语言文字是在氏族、部落的基础上逐渐形成的,它是组成民族共同体的人们相互间交流思想、改造自然和社会的工具,具有民族性、稳定性和发展性。从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上看,民族语言文字是平等的。社会主义时期,我国制定并实施了民族语言文字平等的政策,有利于我国民族平等的实施,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立。
|
关 键 词: | 语言文字 民族语言文字 民族语言文字平等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