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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遗嘱方式的立法完善
引用本文:张立新.论我国遗嘱方式的立法完善[J].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8(3).
作者姓名:张立新
作者单位:内蒙古大学法律系
摘    要:鉴于我国遗嘱继承不发达,财产所有人不善于运用遗嘱的形式去处分自己死后的财产,我国继承法对订立遗嘱的方式和程序规定得比较简单,基本上未设立禁止性条款。这在继承法实施初期对促进遗嘱继承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随着遗嘱方式为人们熟识和运用,我国继承法在遗嘱方式立法上的不足日益在实践中暴露出来。为保护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力避人民法院审理认定遗嘱纠纷案件时的诸多不便。本文从规定遗嘱方式应遵循的几个准则,就我国继承法现行的五种遗嘱方式做出评价,并提出完善意见

关 键 词:中国  继承法  遗嘱方式  评价  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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