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师范院校开设诊所法律教育的可行性微探——以周口师范学院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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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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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周口师范学院政法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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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2年周口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高等学校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以法律诊所教育模式为研究对象”(J201231)部分研究成果;2010年周口师范学院教改重点项目“高等学校法制教育现状与改革”(J2010003)部分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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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2011年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要求强化法学实践教学,这对地方师范院校来说,是开展法律诊所教育的一个契机,只有解决地方师范学院诊所教育面临的困难,改善自身的教学条件,才能构建出地方特色的诊所法律教育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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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师范院校 诊所法律教育 可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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