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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闻工作的公务性质不应否定——论记者可以构成受贿罪主体
作者姓名:王晋
作者单位:中国传媒大学外国语学院
摘    要:近年来,"有偿新闻"现象屡禁不止,而且有越演越烈之势.有极少数记者,由于收受非法利益数额很大,受到刑事检控,有的已经以受贿罪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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