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制度化道德体系在经济规范中的优先性和不可取代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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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吕振.浅论制度化道德体系在经济规范中的优先性和不可取代性[J].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4,24(4):59-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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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吕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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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广东,广州,5106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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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市场活动中发挥道德对主体行为的调解作用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道德说教:二是制度安排。道德的制度化具有自身的特点与优点。是优先于道德说教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在现代经济治理中具有不可取代的位置.经济活动中重视道德制度化还要区别两种错误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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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市场活动 经济规范 制度建设 制度化道德体系 |
修稿时间: | 2004年4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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