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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诺华案”分析印度对“专利常青化”的限制
摘 要:
印度对于产品发明专利权要求较高,该产品发明除需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条件外,还需与原物质相比具有实质的进步性功效。这一规定实际上是对"专利常青化"行为的限制,以促进国内仿制药产业的发展和保护患者的公共利益。在探究专利常青化的行为时,印度诺华案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同时还需要从我国的产业背景出发,探讨可专利性的要求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价值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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