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严惩邪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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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少藩.依法严惩邪教[J].时事(时事报告中学生版),19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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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少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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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市铃铛阁中学!特级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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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其本质是崇尚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宪法和法律是党领导人民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制定的,是人民意志的集中表现,是国家机关存在与行使权力的依据。因此,依法治国是一切国家机关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依法行使权力,严格依法办事。在揭批“法轮功”斗争开始的时候,中央就明确提出要高举法治的旗帜。最近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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