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省自行命题的再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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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纪荣海.关于分省自行命题的再思考[J].语文教学之友,2006(6):4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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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纪荣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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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泉州市教科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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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4年,教育部将分省自行命题的范围由上海(1985年)、北京(2002年)进一步扩大,增加了天津、重庆、湖北、湖南、江苏、浙江、辽宁、福建、广东9个省市,共11个省市;2005年,又增加了山东、江西、安徽,共14个省市;2006年,又增加了四川、陕西,共16个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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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分省自行命题 高考 语文 考试说明 考试大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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