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侵权案件中权利人的通知——兼评《侵权责任法》第36条 |
| |
引用本文: | 刘明江.论网络侵权案件中权利人的通知——兼评《侵权责任法》第36条[J].新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26(2). |
| |
作者姓名: | 刘明江 |
| |
作者单位: | 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人文系,河南郑州,450008 |
| |
基金项目: | 2010年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
| |
摘 要: | 在网络侵权案件中,权利人的通知可用以证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过错,也可以用来启动通知—移除机制。现行侵权责任法没有规定权利人通知的构成要件,实为侵权责任法的一个缺憾。在适时出台的司法解释中,宜明确一个有效的权利人通知应当具备的条件。
|
关 键 词: | 网络侵权 权利人通知 侵权责任法 司法解释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