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道德的道德高标——子贡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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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远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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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鲁国的法律规定,如果鲁国人在外国沦为奴隶,有人出钱把他们赎出来,可以到国库中报销赎金。子贡有一次赎了一个在外同沦为奴隶的鲁国人,回来后拒绝了国家赔偿给他的赎金。孔子说:“端木赐(子贡的名字),你这样做就不对了。你开了一个坏的先例,从今以后,鲁国人就不肯再替沦为奴隶的本国同胞赎身了。你收回国家抵偿你的赎金,不会损害你的行为的价值:你不拿国家抵偿的赎金,就破坏了鲁国的那条代偿赎金的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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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鲁国 国人 奴隶 子贡 回国 名字 孔子 先例 国家赔偿 法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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