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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两税法"到"地丁银"--试析唐以来封建社会赋税制度的延革
作者姓名:周长富  徐国友
作者单位:北安市石泉一中
摘    要:封建制度在我国确立以后,土地即以国有方式存在,而生产者农民是以租佃制的方式耕种土地,这就注定农民与国家的依附关系表现为农民交租纳赋、承担徭役.纵观我国封建史,国家的财政收入基本以租、庸、调为主体,并以其它方式为补充,以维护封建经济命脉.自隋唐至清,我国封建社会的赋税史,主要以唐朝的"两税法"、明朝的"一条鞭法"、清朝的"地丁银"最为典型,可以说,这三种赋税制度,每一次改革都较前一次有所发展并日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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