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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类“通知”的适用范围亟待规范——兼与夏海波先生商榷
引用本文:杨素华. “印发”类“通知”的适用范围亟待规范——兼与夏海波先生商榷[J]. 档案管理, 2004, 0(2): 23-25
作者姓名:杨素华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文化与传播学院
摘    要:本刊2001年第6期曾在“争鸣”栏内刊发夏海波先生与王铭先生的商榷性章《也谈转发(批转、发布、印发)类通知》(以下简称“夏”),其基本观点本人是赞同的。这里仅就“印发”类“通知”的适用范围谈点补充和不同的意见,兼与夏先生商榷。

关 键 词:公文处理 “通知” “印发”制度 适用范围 夏海波

"Circular" Belonging to "Print and Distribute" Class Need Standardizing Its Usable Scope Urgently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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