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出版也要尊重作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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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陕西版权代理公司全权代理的陕西首起全国统编教材使用作者作品的版权纠纷近日获得解决,教材出版单位向作者致歉、支付稿酬并赔偿名誉和经济损失1万余元。过去我国教学用的教材,特别是语文课本中长期使用作者的作品,许多未征得作者同意,既不署名,又不付酬。我国著作权法颁布后,一些作者有了版权意识,才感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损。但因为未署名,有的作者无法知道自己的作品被使用,有的知道了却找不到解决办法。1995年4月,在西安召开的作品版权登记新闻发布会上,作家李天芳谈及她80年代初发表的《赶花》和《打碗碗花》两篇散文被选用在人民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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