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民国三十七年的护林布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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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曹晓玲.一件民国三十七年的护林布告[J].档案,20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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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晓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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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麦积山石窟艺术研究所,甘肃天水,74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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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几年前,麦积山石窟艺术研究所资料室工作人员在清理历年堆积的文书资料中,意外发现了一件中华民国三十七年的护林布告。现略作介绍,以飨读者。该布告保存完好,纸质为宣纸,略呈淡黄色,纵92厘米,横55厘米。竖向楷书,首行为标题:“国民政府主席西北行辕布告”,题下书写编号:“(卅十七)超~兰字第零零柒叁号”。正文8行,每行22字,共计169字,全文内容如下:“案据甘肃省政府电呈:案准甘肃省参议会咨请严加保护陇南小陇山林区森林以防滥伐摧毁一案,除已令饬小陇山林区管理处遵办积极推行护林工作外,谨电鉴核准以出示禁止军民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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