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谈语文的工具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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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素梅.略谈语文的工具性[J].宿州教育学院学报,2003,6(3):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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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素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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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灵璧县灵师附小,安徽·灵璧,23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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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小学语文教学法》(《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一章的第一节小学语文的学科的性质,对“语文学科的性质”作了如下的表述,“《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试用)》明确指出:小学语文是义务教育中的一门重要的基础学科,不仅具有工具性,而且有很强的思想性。”这无疑是正确的。但在阐述“工具性”时,列举了以下几项条目:一、语文是交际的工具;二、语文是学习的工具;三、语文是表情达意的工具。笔者以为此表述欠妥。理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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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稿时间: | 2002年12月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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