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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园伤害事故归责与损害赔偿责任条件初探
引用本文:熊克文,王晓明.中小学校园伤害事故归责与损害赔偿责任条件初探[J].教学与管理,2001(4):46-47.
作者姓名:熊克文  王晓明
摘    要:一、在校未成年中小学生监护权归属 中小学生校园伤害事故发生呈多样性、复杂性特点。在我国法律没明确具体的规定,和实践中认识不一时,研究未成年学生在校监护权归属问题,既要考虑我国立法、司法实践现状,又要体现处理中小学伤害事故的预防、惩戒、救济特点,公平合理地承担责任,分担损失赔偿,显得尤为重要。笔者认为:学校与学生家长在监护权上是一种部分委托关系。

关 键 词:校园伤害事故  中小学生  损害赔偿责任  未成年学生  归责  司法实践  监护权  归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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