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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法”还是“过程法”?——浅谈两种英语写作教学方法对三本院校学生的适用性
引用本文:沈惠佳.“结果法”还是“过程法”?——浅谈两种英语写作教学方法对三本院校学生的适用性[J].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2013(5):103-104.
作者姓名:沈惠佳
作者单位: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浙江海宁314408
摘    要:通过比较“结果教学法”和“过程教学法”在英语写作教学中的利弊,总结得出:“结果教学法”虽然忽视了学生对内容的发掘和创新思维,但从实用性角度看,适合当前三本院校英语教学“费时少,收效高”的要求;而“过程教学法”虽然注重学生的写作过程,发展了思维能力,但在三本院校的执行度不高.因此应把“过程”和“结果”有机结合,根据三本院校学生的自身特点因材施教.

关 键 词:英语写作  过程法  结果法  三本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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