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租房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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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卫国雄.一场租房纠纷[J].出国与就业,19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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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卫国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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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0年1月12日起,我经学生服务中心介绍,办好了两年契约手续,住进了东京都板桥区一所房子。当时,我是以夫妻名义住进去的,并得到了房东的允许,及在契约书附纸上写清楚的。因房子一直是租给日本学生独身住的,所以,进去前,房东对我们讲,不能有小孩。为了应付紧张的读书及生活,能维持都不错了,谁敢还想生什么小孩。所以我当时就答应,我们不会要小孩的。 但夫妻一起生活,什么时候要不要小孩,这是很难预计的。没想到,我妻子很快就有了“孕”。同年11月,终于生了一个小孩。随后,我们马上告诉了房东。房东一听,就认真起来了,不是说不能有小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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