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中国国家与法的历史”的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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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晋藩.试论“中国国家与法的历史”的对象[J].教学与研究,195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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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晋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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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中国国家与法的历史科学的对象是什么? 中国国家与法的历史科学,是一门新生的历史科学,它研究中国社会各个历史发展阶段上国家与法的特有的和一般的规律。中国国家与法开始形成于殷商,迄今已将近三千年,基于基本的生产关系类型的改变,国家与法相适应的经过奴隶制、封建制、半封建半殖民地和社会主义的历史类型。中国国家与法是社会的上层建筑现象,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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