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加强我国法学本科的职业教育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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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樟坤.应加强我国法学本科的职业教育性[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4(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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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樟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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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师范大学,浙江,金华,32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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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的法学教育只有素质教育而未见职业教育,现阶段的法学教育以本科为主,但其中职业教育的缺失导致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严重脱节,本主张从教学计划、教学方法的改革,师资队伍的改造着手加强法学本科的职业教育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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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模式 法律职业教育 教学计划 教学方法 师资队伍 |
文章编号: | 1003-2614(2004)01-0007-03 |
修稿时间: | 2003年9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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