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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加强我国法学本科的职业教育性
引用本文:朱樟坤.应加强我国法学本科的职业教育性[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4(1):7-9.
作者姓名:朱樟坤
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大学,浙江,金华,321000
摘    要:我国的法学教育只有素质教育而未见职业教育,现阶段的法学教育以本科为主,但其中职业教育的缺失导致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严重脱节,本主张从教学计划、教学方法的改革,师资队伍的改造着手加强法学本科的职业教育性。

关 键 词:模式  法律职业教育  教学计划  教学方法  师资队伍
文章编号:1003-2614(2004)01-0007-03
修稿时间:200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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