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专业
教育
科学、科学研究
世界各国文化与文化事业
体育
文化理论
信息与知识传播
学报及综合类
按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检索
论毛、郑对《诗经》的强制阐释——以《邶风·静女》为例
作者单位:
;1.洛阳师范学院文学院
摘 要:
强制阐释现象不但存在于中国当代学者对西方文艺理论的接受领域,也存在于诸如《诗经》等传统文本阐释中。毛亨、毛苌《毛诗故训传》及郑玄《毛诗传笺》以《毛诗序》的说法为前在立场对《邶风·静女》的阐释就是典型的强制阐释。为了迎合这种前在立场,毛、郑不惜改变该诗大多数词语的训诂,甚至改经以就注。我们今天阅读《诗经》,应理性地对待《毛诗序》。既要合理地利用它,又要避免受其过度影响,以免对作品产生不恰当甚至错误的理解。
关 键 词:
强制阐释
《诗经》
《毛诗序》
《邶风·静女》
郑玄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