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现实意义、存在问题及对策——以交通肇事罪为调研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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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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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正式确定了公诉案件中的刑事和解制度,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前提是及时履行经济赔偿。这一制度有助于受害人及时恢复正常的生活,符合"恢复性司法"的倡导。虽然社会上对于上述做法存在质疑和批判,比如"花钱买刑"的制度化、破坏司法尊严和公正,但是笔者认为,严格规范的刑事和解制度可以杜绝不正当交易的发生。本文以交通肇事罪为调研主体,针对司法实践中刑事和解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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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和解 被害人谅解 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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