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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舆论监督的现实意义
引用本文:王风光.试论舆论监督的现实意义[J].新闻爱好者,1999(3).
作者姓名:王风光
作者单位:《黑龙江森警报》总编辑
摘    要:正如英国哲学家罗素所说:“法律如果没有舆论的支持几乎毫无力量。作为有效力量的法律,它依赖舆论甚至要比依赖警察的权力为多。”面对一些人的执法犯法,面对一些地方、一些人搞腐败的严重局面,新闻舆论负有重要的监督责任。 一、舆论监督是社会监督的基本形式之一 新闻舆论监督是反腐败的利器。1978年以后,我国的反腐败开始步人常规化、法制化轨道。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等由国家机关为主体实施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国家内部性监督作为反腐败的常规手段和重要依靠力量得到了加强。然而,有效地抑制腐败和健全监督机制,要求我们在加强司法、行政监督的同时,还必须发展外部的社会监督——公民和社会群众组织、人民团体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社会监督是整个监督体系中最具民主性和最能反映人民群众意志的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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