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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地方学校教职选任制度考述
摘    要:明太祖朱元璋十分重视学校教育,认为:“治国之要,教化为先;教化之道,学校为本”。在这个思想指导下,明初除诏令在京师设立高等学府国子监之外,又令全国府、州、县设立学校,大力推行封建文化教育。建文、永乐以后的明朝诸帝也比较重视学校教育,继承并发展了太祖所制定的这方面政策。按明制,府学设教授一人,训导四人;州学设学正一人,训导三人;县学设教谕一人,训导二人;卫学设教授一人,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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