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2年岁末的一天,所里上上下下正忙着这一年的工作总结和新年的工作计划,助手向我汇报说收到一封苏州新海宜公司发来的电子邮件,该公司的叶先生在邮件里说从天宏所的网站得知我所专门从事知识产权法律业务,希望能为他们公司的一个商业秘密案提供帮助。于是我让助手回信表示感谢,希望他们能提供相关的案件资料。不多久,我们就收到了约30页的传真。入夜,所里的助手相继下班离去,只剩我一人。日光灯管发出的轻微"嗡嗡"声,我翻开了叶先生传过来的资料。这是两份判决书,一份是苏州中院的,另一份则是江苏高院的,但两份判决书的结果却截然相反。来回翻阅几次后,我感觉到本案关键点又是涉及秘密点的锁定问题。我手下的助手们有几个是计算机专业科班出身,又兼通法律,现在他们可有用武之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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