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物权法》第153条的思考 |
| |
引用本文: | 乔军华.基于《物权法》第153条的思考[J].华章,2011(29). |
| |
作者姓名: | 乔军华 |
| |
作者单位: | 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地籍测量队,江苏张家港,215600 |
| |
摘 要: | 《物权法》第153条维持了原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另一个角度讲这一规定也宅基地使用制度的改革留出了一定的法律空间,从今后的发展趋势来看,逐步放开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市场是势在必行的,现在国家也在各地进行着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试点,如果试点达到了一定的效果,相关配套的法律必然会出台,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的市场化流转.
|
关 键 词: | 《物权法》 思考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