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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条件、适用范围及其规制
引用本文:付莹.论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条件、适用范围及其规制[J].烟台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22(4):75-78.
作者姓名:付莹
作者单位: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兰州730000
摘    要: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条件、适用范围的规定过于粗疏,造成了司法实践中对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理解和运用上的困惑。文章在运用规范分析的方法对相关重要理论问题探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修改《合同法》第六十六条的立法建议。

关 键 词:行使条件  适用范围  法律规制  立法  同时履行抗辩权  中国  《合同法》
文章编号:1003-5117(2005)04-0075-04
收稿时间:09 20 2005 12:00AM
修稿时间:2005-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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