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管教问题的法律分析 |
| |
引用本文: | 姜国平.教师管教问题的法律分析[J].当代教育论坛,2006(22):89-90. |
| |
作者姓名: | 姜国平 |
| |
作者单位: | 浙江师范大学社科处 |
| |
摘 要: | 为了有效地向学生传授知识,健全学生的人格,培养学生自制、守纪的品质,提高判断是非的能力,需要教师对学生进行适当的管教。管教作为教师的一项职业权力,涉及到一系列法律问题,笔者就这个问题进行如下分析。一、教师管教的内涵管教本身具有教导、训练、处罚之意,其目的在于阻止学生的不良行为,使学生养成良好或适当的行为习惯。但是管教不仅仅是消极的“管”,更有“教”的积极意义。教师为达到教育目标而运用教育专业知识,对学生的外在行为表现及内在心理活动,施以各种辅导、约束、惩戒等措施,来促进学生发展,除了减少学生产生不当行为外,还…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